[清溪]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目前企业所得税网上预缴申报系统、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税友申报软件等软件系统均已进行升级。即日起,纳税人进行预缴申报将使用2015版季度预缴申报表及新的网上预缴申报系统等。请及时、准确申报填写,谢谢!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清溪税务分局
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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