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问题解析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轻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我分局将从2015年7月起全面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工作。现将按季申报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4、7、10月,按规定的申报期限办理上一季度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纳税(费)款。
如某户小规模纳税人从2015年7月起实行按季申报,则8月和9月的申报期,纳税人无需再进行所属期7月和8月的申报,直接在10月申报期内进行第三季度(所属期7-9月)的申报即可。
二、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推广范围是什么?
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推行范围是南城区内所有原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包括新开业和已开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三、小规模按季申报包括哪些税(费)种?
答:小规模按季申报的税(费)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可以采取何种申报方式?
答:实行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申报、ARM自助办税系统或者上门申报方式等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如何填报申报表?
答: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填报增值税、消费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申报表式不变,“本期数”按“本季数”填写。纳税人进行季度申报时,无需按月填报三张申报表,直接按季度数据填报即可。
六、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能否继续保留按季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调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按季申报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登记一般纳税人的,则在登记当季须将纳税期限从按季申报调整为按月申报。
七、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是否有变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按季申报后,小规模应征增值税未达起征点额或应享受小微减免额,由按月的3万,累计至按季的9万。
八、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抄报税清卡?
答: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现行的系统设置,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后仍需要按月进行抄报税清卡,如不按月报税清卡,会出现监控提示,能在税务机关购票,但是不能导入企业开票软件,不能正常开票。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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