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分局催缴文书公示(2015年5月)
2015/11/11 17:46:31 点击: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送达内容 | 欠缴税(费)额 | 送达日期 |
441900576463323 | 东莞市高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4127.18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127.18 | 2015年5月21日 |
441900077858144 | 广东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34.95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34.95 | 2015年5月21日 |
37152119841217582801 | 东莞市南城锐兴农产品配送服务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44.7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44.79 | 2015年5月21日 |
441900062157177 | 东莞市鼎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02.3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02.33 | 2015年5月21日 |
44058219840505613401 | 东莞市南城领一文具店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722.5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722.52 | 2015年5月21日 |
34212719760227791001 | 张青业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430.2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430.23 | 2015年5月21日 |
441900579692332 | 东莞市赫本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715.1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715.16 | 2015年5月21日 |
44252719410906107701 | 东莞市南城泓力电器服务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30.9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30.96 | 2015年5月21日 |
441900L52711552 | 东莞市南城优尚礼品经营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665.24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665.24 | 2015年5月21日 |
441900551697190 | 东莞市迪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3962.28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3962.28 | 2015年5月21日 |
441900686429441 | 东莞市东联物流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163.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163.7 | 2015年5月21日 |
44058219891110617301 | 东莞市南城帅兴食品商行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646.8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646.86 | 2015年5月21日 |
44190019830812087602 | 东莞市南城东颖办公设备经营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4039.31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4039.31 | 2015年5月21日 |
44152219851215104301 | 东莞市南城美筑装饰材料商行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4157.0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157.09 | 2015年5月21日 |
35082119851216211001 | 东莞市南城天雅五金经营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096.2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096.22 | 2015年5月21日 |
44030619630630041404 | 东莞市南城东升珠宝店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消费税税款1446.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446.6 | 2015年5月21日 |
441900553644412 | 东莞市协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02.91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02.91 | 2015年5月22日 |
441900062155382 | 东莞市众雕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6582.5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6582.52 | 2015年5月23日 |
34082319770422001901 | 东莞市南城中顺汽车服务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60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602 | 2015年5月24日 |
441900L72123459 | 东莞市南城智伟食品商行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4144.95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144.95 | 2015年5月25日 |
441900560899157 | 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922.3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922.33 | 2015年5月26日 |
441900763806600 | 东莞市郑铁物流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217.48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217.48 | 2015年5月27日 |
441900557338439 | 东莞市英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7869.2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7869.29 | 2015年5月28日 |
44132319730907533001 | 东莞市南城顺蚝汽车维修服务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843.31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843.31 | 2015年5月29日 |
441900595829407 | 东莞市金盈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8921.8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8921.89 | 2015年5月30日 |
441900081233833 | 东莞维客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50.4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50.49 | 2015年5月31日 |
44252760101011200001 | 东莞市南城利丰日用品店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447.74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447.74 | 2015年6月1日 |
441900586385912 | 广东鼎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35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356 | 2015年6月2日 |
441900L44550154 | 东莞市南城宝岛汽车修理厂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566.8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566.83 | 2015年6月3日 |
51130219871030352101 | 东莞市南城耀德缝纫设备经营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46.8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6.89 | 2015年6月4日 |
441900055315114 | 东莞尊御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545.0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545.09 | 2015年6月5日 |
42062619781113351701 | 东莞市南城星伙装卸服务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106.3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106.39 | 2015年6月6日 |
441900594010280 | 东莞市博瑞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608.48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608.48 | 2015年6月7日 |
44092119701111218501 | 东莞市南城绿康源园艺服务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853.1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853.13 | 2015年6月8日 |
44190019721201021302 | 东莞市南城新御果园水果店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055.8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055.83 | 2015年6月9日 |
441900562561221 | 东莞市紫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761.55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761.55 | 2015年6月10日 |
441900304029822 | 东莞市派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66.8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66.8 | 2015年6月11日 |
44190066645720X | 广东融正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5991.1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5991.19 | 2015年6月12日 |
441900572361944 | 东莞市融汇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0618.25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0618.25 | 2015年6月13日 |
441900555571093 | 东莞市采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5135.61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5135.61 | 2015年6月14日 |
441900684420996 | 深圳市红都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40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40 | 2015年6月15日 |
441900686357740 | 东莞市慧德数控刀具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7 | 2015年6月16日 |
441900690541145 | 东莞市铭穗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4225.74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4225.74 | 2015年6月17日 |
441900668227256 | 东莞市大田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文化事业建设5327.01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5327.01 | 2015年6月18日 |
441900618360657 | 东莞市永信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221.9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221.96 | 2015年6月19日 |
441900323264836 | 东莞市汇德运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660.1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660.19 | 2015年6月20日 |
441900551740312 | 东莞市厚德铜业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7298.4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7298.42 | 2015年6月21日 |
441900749198127 | 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45514.58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45514.58 | 2015年6月22日 |
441900068450729 | 东莞蓝晨电子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649.48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649.48 | 2015年6月23日 |
441900595816120 | 东莞市海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42017.4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42017.47 | 2015年6月24日 |
441900077888159 | 东莞海创电气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049.5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049.56 | 2015年6月25日 |
44190005070142X | 东莞市华川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636.4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636.43 | 2015年6月26日 |
441900303809173 | 东莞市红火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614.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614.9 | 2015年6月27日 |
441900086794269 | 东莞市德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020.2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020.29 | 2015年6月28日 |
441900555576150 | 东莞传动电喷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08830.41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08830.41 | 2015年6月29日 |
441900314998109 | 东莞市陆栩商贸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924.18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924.18 | 2015年6月30日 |
441900560835073 | 东莞开林家具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023.8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023.89 | 2015年7月1日 |
441900682492232 | 东莞市美之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882.5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882.52 | 2015年7月2日 |
441900058598543 | 东莞市掌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006.8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006.86 | 2015年7月3日 |
441900073499498 | 东莞市聚翔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6449.7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6449.76 | 2015年7月4日 |
441900559179283 | 东莞市飞菱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655.9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655.92 | 2015年7月5日 |
441900086823023 | 东莞市信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197.0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197.09 | 2015年7月6日 |
441900568240883 | 东莞瑞卓贸易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1605.01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1605.01 | 2015年7月7日 |
441900557316280 | 东莞市嘉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636.0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636.07 | 2015年7月8日 |
441900678862763 | 东莞市双林电子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369.34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369.34 | 2015年7月9日 |
441900079506660 | 东莞市三美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366.51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366.51 | 2015年7月10日 |
441900077949759 | 东莞市山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099.5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099.57 | 2015年7月11日 |
441900065109816 | 东莞市蜀尊贸易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87.6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87.67 | 2015年7月12日 |
441900776239684 | 东莞市裕源商贸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859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8593 | 2015年7月13日 |
441900082628853 | 东莞市东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60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60 | 2015年7月14日 |
441900555642226 | 东莞市普硕电子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1.6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1.63 | 2015年7月15日 |
441900079597638 | 东莞市沙士塔商贸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3.49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3.49 | 2015年7月16日 |
441900066688987 | 东莞市思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00.0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00.02 | 2015年7月17日 |
441900594056641 | 东莞市奎鑫高林电子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449.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449.7 | 2015年7月18日 |
42011119781003408002 | 东莞市南城群育五金机电贸易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56.4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56.4 | 2015年7月19日 |
441900560857002 | 广东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7829.7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7829.76 | 2015年7月20日 |
44190019810622353501 | 东莞市南城旗航货运代理服务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390.95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390.95 | 2015年7月21日 |
441900586316829 | 东莞市汇融经略商务咨询服务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187.45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187.45 | 2015年7月22日 |
441900093055712 | 东莞千寻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135.9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135.92 | 2015年7月23日 |
441900324903927 | 东莞市炫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67.4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67.47 | 2015年7月24日 |
44190019851213351904 | 东莞市南城日播服饰店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312.6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312.66 | 2015年7月25日 |
441900784896123 | 东莞市新达报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3491.85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3491.85 | 2015年7月26日 |
441900076691602 | 东莞市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078.35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078.35 | 2015年7月27日 |
44088119850121041001 | 东莞市南城塘贝可靠日用品商行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352.67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352.67 | 2015年7月28日 |
441900686385426 | 东莞市博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642.7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642.72 | 2015年7月29日 |
44190066645720X | 广东融正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287.4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287.43 | 2015年7月30日 |
43262319630621001600 | 东莞市南城瑛姿服装店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120.44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120.44 | 2015年7月31日 |
51252719680803163200 | 东莞市南城沁华源饮用水经营部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302.6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302.63 | 2015年8月1日 |
441900699751093 | 东莞市印相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2174.3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2174.3 | 2015年8月2日 |
441900L14570381 | 东莞市南城庆丰副食品店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1852.42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1852.42 | 2015年8月3日 |
441900061523454 | 东莞市李唐盛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你(单位)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30日的应纳税增值税税款900.36元,限2015年5月2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2015年5月19日)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900.36 | 2015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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