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2015年东莞国税纳税服务热线知识问答(第七期)
1. 总机构为二级分支机构出具的书面情况是不是就包括组织架构说明及分配表说明?有固定的格式吗?
答:总机构为二级分支机构出具的书面情况暂无固定格式要求,企业只需在书面说明中解释清楚企业组织架构等情况,合理证明其二级机构身份,并承诺按时、如实、准确为二级机构提供分配表。
2.我司去水果产地找农民和合作社收购的水果,农民或水果合作社去当地税务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或者水果合作社自行开具普通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以按照发票金额的13%进项抵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的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3. 我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请问在享受高新技术优惠的同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吗?
答: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可以叠加享受。如果你司同时符合两项税收优惠的条件,则可以同时享受该两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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