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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2015年东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知识问答(第四期)

2015/11/12 9:41:50      点击:
            1. 我司要销售一辆二手车,应该要如何开具二手车发票?

    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第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已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应自行开具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未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应到国税部门代开普通发票,凭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可委托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征未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的增值税税款,车主凭委托代征的税收缴款凭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2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怎么开红字发票?

    答: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只需要通过网络或办税服务厅将拟开具红字发票数据采集录入开票系统,系统自动进行数据逻辑校验,通过校验后生成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纳税人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将不再需要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的程序。

 

    3.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能开具什么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纳税人仅需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就可加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加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